2026年1月,石排镇人民政府完成了东莞市石排镇龙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LG-P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位于石排镇东南部,向沙路以东,石排大道以南,文远路以北,调整范围用地面积约15.5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控规边界调整:
结合文远路道路中线、东莞生态园启动区控规08[东部科教]片区边界,调整龙岗组团控规边界。
(二)规划用地调整
1、因控规边界修正,删除LG-P12地块。
2、根据国空用地用海,将原控规LG-P10地块(R2)涉及文荟站选址红线用地调整为供电用地(U12),地块编号为LG-P07;将原控规LG-P06(G2)、LG-P07(G1)、LG-P08(M1)、LG-P09(E2)、LG-P11(E2)及细分后余下的LG-P10(R2)地块整合为耕地(E2),地块编号为LG-P06。
(三)用地指标调整:将项目地块(LG-P07地块)容积率落实为1.0,建筑限高为24m,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不予规定,均落实为“—”,并落实规划控制要点。
(四)依政策修正:根据规定,修正图则范围内道路断面、现状架空电力线、坐标标高、道路转弯半径等,并结合现行规定,修正及增补相关规划控制条文。
三、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3月5日。
四、东莞市石排镇龙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LG-P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shipai/)。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大堂、东莞市石排镇福隆工业区三区杨罗邓路西侧。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spghs@dg.gov.cn;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33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石排镇龙岗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LG-P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51125。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石排镇规划管理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66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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