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321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52号),涉及我镇1家经营企业和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建能食品店销售的黄豆芽产品
东莞市石排建能食品店销售的黄豆芽产品(购进日期:2023-5-24),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黄豆芽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黄豆芽10斤,销售了9斤,耗损丢弃1斤。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期乡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葱产品
东莞市期乡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葱产品(购进日期:2023-5-29),甲基异柳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葱在售。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上述葱7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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