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36号),涉及我镇5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排恒辉百货商店销售的香辣花生产品
东莞市石排恒辉百货商店销售的香辣花生产品(商标:农家亮,生产日期:2022年4月1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香辣花生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香辣花生1件50包,全部销售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石排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二、谭红梅销售的豇豆产品
谭红梅销售的豇豆产品(购进日期:2022年4月19日),倍硫磷、灭蝇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者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豇豆在售。经调查,该经营者共购进了上述豇豆7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经营者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石排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石排金玲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产品
东莞市石排金玲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产品(购进日期:2022年4月20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泥鳅(淡水鱼)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泥鳅(淡水鱼)12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石排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四、东莞市石排诚熠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产品
东莞市石排诚熠水产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产品(购进日期:2022年4月20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泥鳅(淡水鱼)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泥鳅(淡水鱼)16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石排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五、东莞市石排唐理武水产商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产品
东莞市石排唐理武水产商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产品(购进日期:2022年4月21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泥鳅(淡水鱼)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泥鳅(淡水鱼)14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石排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六、东莞市石排唐理武水产商店销售的塘鲺(淡水鱼)产品
东莞市石排唐理武水产商店销售的塘鲺(淡水鱼)产品(购进日期:2022年4月19日),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镇市场监管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同批次的塘鲺(淡水鱼)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塘鲺(淡水鱼)17.8斤,全部销售完毕。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石排市场监管分局依法对该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排分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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