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目的
为规范资产处置流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置国有资产,现根据镇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本单位部分报废资产处置事宜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二、报废资产基本信息
1. 资产名称及数量:包括6台广告机及1道消防门。
2. 资产状况:因损坏、技术淘汰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部分资产可能存在部件缺失、功能故障等情况,处置后不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 资产存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8号楼一楼(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
三、处置方式
本次报废资产采用统一打包处置,多方比价,最高价成交(参与方需自行承担资产搬运、拆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
四、报名及参与要求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4日23时止(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地点/方式:
线上报名:460057004@qq.com,需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
3. 报名需提供材料:
单位参与: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其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五、其他说明
1. 资产处置成交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及资产交接,逾期视为违约。
2.报名结束后,十日内开展比价,电话通知承接公司。
3. 本次处置最终解释权归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86659908
联系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8号楼一楼(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
东莞市石排镇政务服务中心
2026年2月26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