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产处置流程,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置国有资产,现根据镇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本单位部分报废资产处置事宜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
一、报废资产基本信息
(一)资产名称及数量
1、对讲机216台
2、对讲机基地台/车载台9台
3、办公设备5台(含打印机3台,传真机1台,碎纸机1台)
4、电脑7台(含组装电脑主机1台,一体机5台,笔记本电脑1台)
5、沙发6张【含三位皮沙发1张,真皮沙发1套(三人位1张,单人位2张),三位西皮办公沙发1张,真皮沙发1张】
6、椅子8张(含餐椅4张,办公椅1张,椅子3张)
7、橡皮艇1艘
8、铁办公桌3张
9、自行车26辆
10、安检门2个
11、查询终端设备3台
12、电子感应门(玻璃已破碎)1扇
(二)资产状况:均为达到报废年限或因损坏、技术淘汰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部分资产可能存在部件缺失、功能故障等情况,处置后不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三)资产存放地点:东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仓库(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490号)。
二、处置方式
本次报废资产采用统一打包处置,多方比价,最高价成交。
三、报名及参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人),其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等与本项目相关内容。
(三)查看资产和报价时间:2025年11月10日10时(报价时需携带公司公章)。
四、其他说明
(一)参与方需自行承担资产搬运、拆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
(二) 资产处置成交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及资产交接。
(三)本次处置最终解释权归东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所有。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087330
联系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490号
东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
2025年10月29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