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石排镇人民政府完成了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8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位于控规塘尾古城片区的中部08街坊,调整范围东临李家坊水塘,南临十四号路,北临工业大道,西临商业路,用地面积约1.89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用地性质、开发强度、道路宽度、技术修正及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用地性质:将原控规08-04商住混合用地、08-05派出所调整为08-03一类工业用地(M1)、08-04社区中心(C3+C4);核减08-04地块附设幼儿园;将08-01、08-02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合并为08-01地块。
(二)开发强度:将08-03、08-01一类工业用地地块容积率分别调整为3.0、2.0,建筑密度为50%,建筑限高为60m。
(三)道路宽度:将三号路由14m按现状修正为18m、十四号路由14m拓宽至15m,落实非机动车道。
(四)技术修正:修正08-02(C1)、08-05(G1)地块面积。修正不符管理规定的机动车禁开口、建筑退缩。更新08街坊图则地形图,修正E-E道路断面绿化带宽度标注,补充道路交叉口坐标与标高。
(五)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新增海绵城市规划实施控制要点、通讯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工业用地开发建设控制要点、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城市设计管控要求。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26日。
四、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8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shipai/)。
(二)现场展示: 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大堂。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spghs@dg.gov.cn;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33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石排镇塘尾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8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51125。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予公示期间内向石排镇规划管理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