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石排镇人民政府完成了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SC-A街坊调整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位于控规石崇组团西北部SC-A街坊,调整范围北至教育南路,东至石洲大道,南至石崇大道,西至龙田路,用地面积约29.36公顷,项目地块占地1.67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控规指标调整、道路调整、控规修正、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将SC-A33地块容积率由2.5调整为3.4。
(二)道路调整:根据现行交通管控要求,将规划三路(调整地块段)由24m调整为26m,剩余段由于涉及一般农地区,通过加大建筑退缩至7m,充分预留道路拓宽空间;由于西侧涉及土规基本农田保护区,东侧涉及土规一般农地区,本次通过将龙田路沿线建筑退缩加大至5.5m,充分预留由25米拓宽至26米的空间;补充表达各道路断面非机动车道。
(三)控规修正:
1.将SC-A24地块容积率由1.6修正为2.0。
2.将街坊内符合土规的一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修正为50%,绿地率修正为“—”,建筑限高修正为60m 。
3.依据《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建筑退缩线和机动车禁止开口线进行修正。
(四)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新增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建车位的控制要求。
三、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19日。
四、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SC-A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东莞市石排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shipai/)。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石排镇行政办事中心一楼大堂。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dgspghs@dg.gov.cn;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 “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33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SC-A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石排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6651125。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予公示期间内向石排镇规划管理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1.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组团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前后对比.pdf
2.东莞市石排镇石崇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sc-a图则修改前后对比.pdf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联系人:刘小程 ;联系电话:8665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