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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估,下列特困人员拟享受以下照料护理标准,现将有关审核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可直接向石排镇人民政府反映。
公示期限:长期公示
监督电话:石排人民政府86555003
东莞市民政局22832536
序号
特困人员姓名
家庭所在
村(社区)
生活自理
能力类别
拟提供照料护理标准(元/月)
1
谢国洪
石排
半失能
624
2
杨佛田
庙边王
3
刘炳权
下沙
失能
1248
4
李日敬
李家坊
5
张惠全
中坑
6
李景棠
塘尾
7
廖锦洪
水贝
石排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