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01A0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42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龙三苟菜档销售的“黄豆芽”产品
(一)东莞市石龙三苟菜档销售的“黄豆芽”( 散装,购进日期:2020.4.23)产品,4-氯苯氧乙酸钠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抽检批次的“黄豆芽”。经调查,该菜档共购进了上述“黄豆芽”5公斤,销售了4公斤,剩余1公斤自己吃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停止销售、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石龙继秋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产品
(一)东莞市石龙继秋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 散装,购进日期:2020年4月23日)产品,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抽检批次的“黄豆芽”。经调查,该菜档共购进了上述“黄豆芽”5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了。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停止销售、下架封存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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