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入推进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要求,现将石龙镇村(居)委会不应出具证明的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和可以出具证明的事项清单(正面清单)予以公布。今后市民群众如需获取相关证明,应按照正、负面清单指引办理。办理过程中如有相关疑问或投诉,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我办:
一、办公电话:0769-86116363。
二、信件邮寄: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1号政府大楼五楼(石龙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收)。
附件1:东莞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理清单(负面清单).xlsx
附件2:东莞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正面清单.xlsx
石龙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