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3年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创新人才申报公告》”)《2023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以下简称“《本科生申报公告》”),2023年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各项补贴及2023年东莞市本科生补贴正式启动申领。
受理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1日
1. 《创新人才申报公告》分为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三部分。
综合补贴受理范围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并首次在莞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引进前已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的人才。具有我市户籍按100%补贴,其他户籍按40%补贴。综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30万元/人,按年发放。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范围为:具有我市户籍,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缴纳社保记录为准))取得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最高补贴额度为5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见习补贴受理范围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或博士,或在读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取得境外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不超过2年的人才。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最高补贴标准为每月3000元,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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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科生申报公告》分为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三部分。
引进综合补贴受理范围为: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综合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1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范围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东莞市工作期间(以在东莞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资助标准为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见习补贴受理范围为: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的人才。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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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人社分局提醒您: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建议以最高条件类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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