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3年12月29日 至 2024年01月08日
招标编号:SLASLC12310001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镇俊伟精密机电生产项目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美能达路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投资金额:416098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拟新建工业厂房、宿舍楼、办公楼及配套设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956.64㎡,总建筑面积约17869.92㎡,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15000㎡,单体最大建筑高度≤60m,建成后将生产电子元器件行业主要及相关产品,投产后预计年产值1500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书)、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人防、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不含深化设计阶段)等)、消防、防雷、暖通、钢结构、幕墙、室内外装饰装修(含精装修)、电梯、室外配套(含管网、道路、绿化、景观、停车场等)、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海绵城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最高投标限价:970812.14元
保证金金额:19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12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dg.gov.cn/dgslz/gkmlpt/index#1683)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4年01月08日10时00分 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利华街 3 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楼2 楼)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利华街 3 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楼2 楼)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dg.gov.cn/dgslz/gkmlpt/index#1683)及蒲溪村财务公告栏发布
本项目法人:东莞市俊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美能达路
工期(交货期):设计周期 45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和配合服务期
招标人:东莞市俊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西长康街99号
招标人联系人:陈福文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661764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俊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769-86617648;地址: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西长康街99号。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电话:0769-21666806;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14号605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俊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工程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14号60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章特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1666806
监督部门:东莞市石龙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81862002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9 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