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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

日期:2025-07-09 12:1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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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石龙镇清醇街2号一栋一单元业主申请本栋房屋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修订)》、《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办公室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镇清醇街2号一栋一单元增设电梯项目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 / 年 / 月 / 日

  增设时间:2021年9月27日(方案公示)——未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清醇街2号一栋一单元

  申请人:业主代表  袁志葵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00000元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陈杰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石龙龙兴支行

  银行账号:6230 **** **** **** 878

  三、公示地点

  东莞市石龙镇信诺新村一楼楼梯、电梯出入口处、小区公示栏、石龙镇政府官网。

  四、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0日 至 2025年7月16日,共7日

  五、公示图件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办公室

  2、邮寄地址:东莞市石龙镇聚龙花园东侧石龙住建局大楼,邮编:523326

  3、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769-86182833  

  4、东莞市石龙镇中山东社区咨询电话: 0769-86115789

  七、相关说明

  1、有效反馈意见期为:2025年7月10日 至 2025年7月16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2、有效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石龙镇清醇街2号一栋一单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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