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省及市工作要求和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署,石龙镇人民政府镇组织开展了《东莞市石龙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已形成草案。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8日早上9:30-11:30
地点: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54号177室住建局大楼三楼会议厅
三、听证会代表及听证旁听人产生办法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9人,在东莞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二)听证旁听人。本次听证旁听人名额控制在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三)若报名人数超过预定听证会代表总人数,原则上按报名顺序依次审核确认。如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听证会代表名单。本次听证会另设5个旁听席位一并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参加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54号177室住建局大楼三楼规划管理所,邮编523326,信封请署名“东莞市石龙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电子邮件请报送至邮箱:6117933@163.com;现场报名地址为东莞市石龙镇住建局大楼三楼规划管理所。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报名表》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镇将于2024年10月29日前核实确定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shilong/)公布听证会代表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听证参加人员。
六、听证须知
(一)《规划》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shilong/)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经确定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六)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逾期收到的听证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七)听证参加人无正当理由缺席或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七、其他
不明事宜,请于工作日来电咨询。联系电话:86117933(陈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报名表
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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