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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日期:2024-03-25 12: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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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巡察组20243月下旬5,对石龙镇党委及下辖中山西、中山东、兴龙、忠维、林屋、王屋洲、黄家山、蒲溪、新维、西湖等1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石龙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其他重要岗位干部以及被巡察村(社区)“两委”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8611899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专门邮政信箱:东莞市石龙镇裕兴路1号石龙镇人民政府(市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523326;专门电子邮箱:dgswdsixcz@dg.gov.cn;同时,在石龙镇政府大楼门口、镇政务服务中心门前、镇政府饭堂门口,中山西、中山东、兴龙、忠维、林屋、王屋洲、黄家山、蒲溪、新维、西湖等10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门口设置“市委第四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4年56日。

中共东莞市委第巡察组    

2024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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