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石龙产业用地项目)〉的批复》(东自然资规划改复〔2023〕60号),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石龙产业用地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的原因
为加快石龙镇新旧动能转化,打开产业升级新局面,需保障石龙产业用地项目用地需求,满足石龙镇构建绿色科技之城、培育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建设的需要。使用东莞市石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0.3487公顷交通水利用地规模置换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具体情况
调入地块原划定为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共1个地块,位于石龙镇蒲溪村,现状为建设用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0.348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位于石龙镇蒲溪村,现状为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批准后,东莞市石龙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不改变。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3年12月8日
附件: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石龙分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