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A14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72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龙康源纯水商店销售的九云山包装饮用水产品
(一)东莞市石龙康源纯水商店销售的九云山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6.8 升/桶,生产日期:2023-08-18)产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九云山包装饮用水。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九云山包装饮用水45桶,已全部售完(含抽样检验7桶),没有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