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石龙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石龙学校改扩建项目)》(编号:441900202253),东莞市石龙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石龙学校改扩建项目)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落实预留规模的原因
石龙学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能够有效缓解石龙镇公办小学位供给不足的情况,进一步扩大教育质量、改善石龙镇中心小学西湖学校教学设施环境,避免因学校设施环境问题对师生安全造成潜在隐患;有利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设置,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效扩大城镇教育资源,解决“大班额”问题,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因此,为保障小学改扩建用地,拟使用0.7864公顷(11.80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预留规模落实的情况
石龙学校改扩建项目需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7864公顷,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石龙镇西湖村。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批准后,石龙镇规划期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7864公顷。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石龙分局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