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东莞市石龙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地指导名镇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我镇组织修编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东莞市石龙镇保护规划(2022-2035年)》。在报市人民政府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期限至203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函》(粤建节函〔2021〕175号)等规划审批程序要求,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重点内容
(一)界定保护底线。为保护和延续历史镇区整体格局,根据石龙城市变迁及发展演变,共划定121.12公顷的历史镇区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8.7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29.72公顷、环境协调区82.64公顷(其中环境协调区Ⅰ区53.18公顷,环境协调区Ⅱ区29.46公顷)。按照“全面保护、合理保留、普遍整治、局部更新”的方针循序渐进地进行石龙的有机更新,不搞大拆大建。
(二)明确保护对象。开展镇域范围保护要素普查,摸清保护家底,实现保护要素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将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66处历史建筑、1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1处古驿道遗存、35株古树名木、6条一类传统街巷、27条二类传统街巷、26条三类传统街巷、11处革命文物红色革命遗址线索、10处工业文化遗产线索、4处交通文化遗产线索纳入保护对象。深挖历史建筑特色,明确次一级保护对象,将5处推荐历史建筑作为后备资源,并实行1年的预保护制度。
(三)提升价值特色。规划立足石龙发展演进历史,深挖石龙民国、改革开放等时期文化特色,突出石龙“水陆交通要冲、东江航运交通枢纽、广九铁路重要站点”“民国骑楼建筑群集中成片、街巷肌理完整、特色行业保存至今”“国民革命军东征的总指挥部和大本营、近代史重要事件发生地”“多元文化共存、非物质文化集聚地、名人荟萃之乡”等核心价值。并以价值特色为引领,以历史镇区为保护重点,建立镇域、历史镇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他文化遗产6层面的整体保护体系。
(四)创新活化利用。明确石龙镇功能定位为以商贸服务为核心,以休闲旅游、文化博览、生活服务为主导产业,以当地居民为主要社会支撑,展现石龙历史风貌,承载传统文化的核心空间载体及历史文化综合功能区。维持延续居住功能,保留原生活氛围,调整业态比重,增加文化及休闲娱乐业态,补足公共服务配套,提升传统特色商业,可发展体现岭南传统文化特色的商业经营项目。
(五)注重展示阐释。镇域层面营造“一带一轴三区”的展示窗口,即东江历史文化传承带、交通历史文化传承轴,石龙历史核心镇区、古驿道特色区、岭南传统建筑风貌区,有机融合工业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有关资源,打造集文创、旅游、休闲体验,展览展示等于一体的历史文化名镇。历史镇区层面打造民国骑楼风貌街、红色革命史迹展示区、宗祠建筑风貌展示区,形成“文化提炼-街区活化-旅游打卡-镇区名片”的发展路径。
二、公示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9日
三、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dg.gov.cn/dgslz/gkmlpt/index)。
(二)现场展示: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54号177室城建办公楼一楼大堂公告栏。
四、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6117933@163.com;
(四)将意见表传真到 0769-86117933(注明:东莞市石龙镇规划管理所收,《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东莞市石龙镇保护规划(2022-2035年)》公众意见);
(五)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石龙镇新城区裕兴路54号177室城建办公楼三楼规划管理所”(邮编523326),信封表面须注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东莞市石龙镇保护规划(2022-2035年)》的公众意见。
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8日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东莞市石龙镇保护规划(2022-2035年).pdf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