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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公示

日期:2022-07-18 17:07 来源:本网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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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石龙镇清醇街2号一栋二单元业主申请本单元房屋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根据《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信息向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一、增设电梯项目及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龙镇清醇街2号一栋二单元增设电梯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时间:2021年12月17日

  增设时间:2020年10月12日(方案公示)——2022年6月7日(竣工验收)

  项目地址:东莞市石龙镇清醇街2号一栋二单元

  申请人:苏州东奥电梯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温建新

  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00000元

  二、拨入账户信息:

  户名:简志贞

  开户银行:建行东莞石龙支行

  银行账号:621700323001996XXXX

  三、公示地点

  东莞市石龙镇清醇街2号一栋二单元一楼楼梯、电梯出入口处、小区公示栏、石龙镇政府官网。

  四、公示时间

  2022年7月18日 至 2022年7月25日,共7日

  五、公示图件

  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

  六、公示意见反馈渠道

  1、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办公室

  2、邮寄地址:东莞市石龙镇聚龙花园东侧石龙住建局大楼,邮编:523326

  3、石龙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769-86182833  

  4、东莞市石龙镇中山东社区咨询电话: 0769-86115789

  七、相关说明

  1、有效反馈意见期为:2022年7月18 日 至 2022年7月25 日,逾期视为无效,不予采纳。

  2、有效反馈意见:需提供书面材料,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明文件、相关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协议书(石龙镇清醇街2号一栋二单元).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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