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01A0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0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龙张日胜水产档销售的泥鳅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石龙张日胜水产档销售的从东莞市细村市场张军水产档购进的购进的“泥鳅”(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1-04-15)产品,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石龙张日胜水产档经营的泥鳅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予以处罚。鉴于本案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检查后立即停止了经营活动,并立即发布不合格产品召回公告,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为初次违反本法规定,积极配合调查,无证据证明有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议不予以没收生产工具、设备。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东市监罚〔2021〕010510A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负责人表示对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认识不高,泥鳅购进后只是用自来水供养着,没有在泥鳅里添加任何的物质,现在泥鳅检测不合格并不是其店造成的,经这次抽检后,其店将严格筛选进货商进货,销售合法的食品。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分局已向莞城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协助调查泥鳅货源的真实情况。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