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1年01A0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0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石龙小陶姐食品店的刀削面、饺子皮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东莞市石龙小陶姐食品店的自制刀削面(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制作日期:2021-04-09)、饺子皮(规格型号:散装称重,制作日期:2021-04-09)产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均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石龙小陶姐食品店经营的刀削面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经营的饺子皮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上述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予以处罚。鉴于本案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检查后立即停止了经营活动,并立即发布不合格产品召回公告,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为初次违反本法规定,积极配合调查,无证据证明有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议不予以没收生产工具、设备。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东市监罚〔2021〕010429A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店制作的饺子皮添加使用脱氢乙酸钠添加剂是为了防止米面制品变酸臭,当事人并不清楚使用脱氢乙酸钠添加剂限量有严格规定的要求,该方法是由脱氢乙酸钠添加剂的供货商东莞市东城宏顺食品经营部的配送员教本人的,接到检验报告发现饺子皮中脱氢乙酸钠添加剂项目不合格后,当事人就没有再使用该添加剂。并立即对已经销售完的2021年4月09日抽检批次的饺子皮进行召回;加强进货把关力度,采购时严格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更换供货商,找那些口碑信誉等更好的供货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绝对不往食品中添加任何非法物质;加强对添加剂的认识,严格把控遵守使用限度,对工作员工加强培训,并将有机会产生超标问题的添加剂全部下架不再使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