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供电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报送石龙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函(2021第2期)》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谢一弘的居民光伏项目备案申请(清单见附件)。
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专此函复
备注:该用户于2020年11月26日已备案,因容量变更(由原容量10.2kW变更为现容量17.68kW),现申请重新备案,同时原备案作废。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8日
抄送:石龙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