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码黄码者不准入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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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知》,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哨点”预警作用,发现健康码“黄码”者,不准入店购药。连日来,石碣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深入各大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强化防疫“哨点”作用。
【正文】日前,石碣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工作人员到镇内部分药店开展监督检查,带着是否对进店人员测温、是否按要求张贴《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药品目录》等问题进行仔细检查,叮嘱药店负责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采访】药店负责人:药(销售)因为现在疫情期间 需要进店佩戴口罩 测量体温 还有出示粤康码 还有行程码这些 都是按规定操作 药监(市场监管)发的哪个需要(实名登记)的药品进行登记 发热类的药都需要实名登记
【正文】为做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该分局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持续对全镇206间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药店“哨点”作用。
【采访】石碣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 吴远浩:下来我们还会加强对药店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有对这些防疫的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我们一律进行停业整顿 希望市民要尽量配合药店的工作 因为这一项工作也是落实药店前沿哨点的一个作用 所以我们希望市民到药店买药的要主动进行体温测量 包括要佩戴口罩 然后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目录里面的37种药品要提供身份信息。
石碣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司冲 李锐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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