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东莞市2024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确定77家单位为2024年度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涵盖危化场所、交通运输、旅游景区、民生工程、大型企业等行业类型。
通知要求加强对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管理,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并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监管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建立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防御体系;二是气象部门应当对重点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给予指导,及时向重点单位发送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三是各镇街(园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职责,加强对辖区和行业领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
下来,东莞市气象局计划对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项检查,督促指导重点单位做好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相关工作,预防和减少因气象因素造成或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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