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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红十字会“郭言小巨人爱心资助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修订稿)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02-11 08:39:5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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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红十字会“郭言小巨人爱心资助项目”实施方案

(2019年修订稿)

为了让更多的父母了解重视儿童恶性肿瘤,帮助贫困恶性肿瘤患儿,郭言父母捐出为女儿治病时筹募的各方捐款2461167.26元设立本项目。为更好地执行资助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救助经费来源

(一)郭言父母定向捐款2461167.26元。

(二)市红十字会收到的指定用于本项目的定向捐款。

二、资助范围

莞籍或非莞户籍且监护人在莞工作居住满2年的贫困家庭的016周岁恶性肿瘤患儿。

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 、脑肿瘤、恶性淋巴、神经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肝母细胞瘤、生殖细胞瘤、横纹肌肉瘤、视网膜母细胞瘤和骨肉瘤等临床医学确认为恶性肿瘤疾病。

三、资助标准

给予评审获助患儿一次性资助人民币贰万元。

四、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请

1.申请人(患儿的监护人)填写申请表(可在东莞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dghszh.org.cn/下载)。

2.申请人(患儿的监护人)提供以下资料:①患儿户口本复印件;②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③患儿出生证复印件;④诊断证明及病案首页(加盖医院公章),证明载明日期距申请之日不得超过一年。⑤非莞籍患儿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或者提交村(居)委会开具的已经居住2年以上的证明和在莞工作证明原件(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在莞参保证明、在莞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其中一项)

3. 以上资料递交至东莞市红十字会。

4.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不得参与评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二)评审公示

市红十字会接收到申请资料,经资料核对和走访核实情况后,提交评审会议评审。原则上每个月组织一次评审会议,按第五条评审原则组织评审。

评审不通过的,市红十字会通过电子信息告知结果;评审通过的,在市红十字会官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救助档案号、患儿姓名、性别、年龄、户口所在地、疾病情况、救助金额),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市红十字会将救助获批结果告知申请者办理救助金发放申请手续。申请者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自付金额不低于贰万元的医疗单据

2、        受助者就诊医院账户资料

(三)公告

市红十字会将救助款拨付到受助者就诊医院账户后,将受助人信息通过市红十字会官网对外公告,公告内容:编号、姓名、救助金额。

五、评审原则

(一)按照捐赠者意愿确定每月资助名额3名。

(二)一次性申请资助原则:每位患儿只能申请一次,当月评审未通过者下月再安排一次评审。

(三)同等条件下患儿在本市居住者优先;患儿在本省医治者优先;监护人对社会有特殊贡献者优先。

六、资金管理

项目捐款由东莞市红十字会设立专账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双方协定的实施方案执行。

七、监督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审计,项目执行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

八、本方案由东莞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九、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来的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东 莞 市 红 十 字 会

郭言小巨人爱心资助项目

                               编号:

患儿姓名:           年龄:         性别:    

申请人:          电话:                                  

申请日期:                                   

申 报 须 知

一、本申请表是“东莞市红十字会郭言小巨人爱心资助项目”内容,资助范围是符合条件的恶性肿瘤患儿;

二、患儿的所有申请资料由申请人即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监护人必须保证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本申报表的递交并不代表肯定获得救助;

四、申请资料一旦递交,不能退回;

五、获得资助者均有责任和义务向东莞市红十字会提供必要的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配合东莞市红十字会的宣传和采访活动,在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照片、影像等资料;

六、每位患儿只能申请一次,当月评审未通过者下一月再安排一次评审。

七、本申请表由东莞市红十字会制作,解释权归东莞市红十字会。

我确认已经知悉并同意以上全部条款,并提出申请。

申请人签字:

               
郭言小巨人爱心资助申请表

患儿姓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户口所在地

                 乡(镇)       

民族

监护人姓名

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目前家庭住址

家庭年收入(以上12个月计)

家庭人口

申请事由:

      

本 人 承 诺 以 上 情况 属 实。 若 有 失 实, 本 人 自愿 放 弃 救助 申 请 资 格。

申请人签名:                     日期:

居委会、社区(村委会)意见

                                                          

须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患儿户口本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患儿出生证复印件;诊断证明及病案首页(加盖医院公章),证明载明日期距申请之日不得超过一年。非莞籍患儿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或者提交村(居)委会开具的已经居住2年以上的证明和在莞工作证明原件(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在莞参保证明、在莞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其中一项)。

郭言小巨人爱心资助项目申请表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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