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市属幼儿园:
为促进我市优质幼儿园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等级幼儿园复评工作的通知》(东教幼〔2014〕2号)要求,我市组织对2021年到期复评的市一级幼儿园进行了复评,经复评合格的有377所(名单见附件)。
各有关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市一级幼儿园的管理,认真组织好市一级园的复评工作,按照等级幼儿园督导评估标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评估标准的幼儿园,要督促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市一级园的等级,切实发挥复评工作在幼儿园管理中的监督指导作用。要加强对延期复评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其对照评估标准不断完善办学条件。通过复评的幼儿园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充分发挥东莞市一级幼儿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
东莞市教育局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