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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北京师范大学东莞石竹附属学校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12-18 16:34:1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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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石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送来《关于北京师范大学东莞石竹附属学校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同意北京师范大学东莞石竹附属学校变更举办者,将举办者广东石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石竹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2.北京师范大学东莞石竹附属学校的办学性质为民办学校。学校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办学;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征订和使用教材,开齐、开足课程;要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要实行学校的董事、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和担任财务人员之间的亲属回避制度;要切实加强管理,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应接受我局和东莞市桥头教育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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