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线上教育培训平台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通知辖区内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文化类教育培训的机构,于2020年12月10日前按照附件要求将互联网培训平台的有关信息和举办者基本情况报送至广东省教育厅。
报送邮箱:zhangzl@gdedu.gov.cn。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线上教育培训平台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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