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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及秋季目录征订工作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6-02 11:25:3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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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市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及秋季目录征订工作的通知》(粤教材函〔202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教学用书选用管理

       (一)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组织征订工作。各单位必须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目录和我市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审定的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材版本进行征订,不得以开展教学改革试验或科研试验为名,选用未经市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审定的教学用书。不得征订盗印、盗版的教学用书,不得截留订数从其它途径征订。违者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做好新课程标准使用教材过渡工作。从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普通高中一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修订的新课程标准编写的新教材,其他年级仍继续使用根据2003年课程标准编写的教材,《2020 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 年版课程标准修订)》和《2020 年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 年版课程标准编写)》同时并行一个时期,至2022年后全部使用新教材。

       (三)做好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及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按照“一教一辅”的要求,各学校需成立教辅材料选用小组,从《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每学科选择1套同步练习册类教辅或1套考试辅导类教辅和1套寒暑假作业类教辅推荐给学生使用,征订渠道不变。各镇街要认真履行辖区内中小学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职责,加大对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管理监督力度,纠正违规征订行为。

       二、规范教学用书征订渠道

       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由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负责征订和发行。要求各单位于6月19日前将教学用书的订数按发行订单的要求,分别报东莞市新华书店和东莞市广弘教育书店(广东教育书店东莞连锁店),小学统一由各园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汇总报送,中学和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在教材征订工作中要防止漏订、错订,确保各年级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三、加强教材、教辅材料规范管理

      各园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全面掌握辖区内公、民办中小学校教材、教辅材料征订情况,加大对学校征订工作的指导监督力度,制止和纠正违规征订行为,不得代购盗印、盗版的教辅材料,不得截留订数从其它途径征订,确保辖区学校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规范有序。今年由于疫情影响,部分新教材无法及时评议,为保持相对稳定,继续使用原有版本教材,参照往年的做法进行征订。

       四、继续实行征订情况信息反馈机制

       为加强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征订行为,市教育局会同东莞市新华书店与东莞市广弘教育书店建立教材、教辅材料征订情况信息反馈机制,在征订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两所书店汇总分析各镇街征订信息,及时掌握教材、教辅征订情况,对异常情况及违规情况及时纠正。


       附件1:2020年秋季各学段教材选用版本.docx

       附件2:2020年秋季广东新华发行集团公司征订目录.zip

       附件3:2020年秋季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征订目录.zip

       附件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及秋季目录征订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日


(联系人: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贺伟柏  联系电话:23126162;教研室尹思琪  联系电话:2312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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