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镇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保证我镇下属公办中小学及时补充师资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公告》及有关工作要求,我镇计划于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事业编教职员44名,结合我镇实际,我中心制定《樟木头镇2023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和务实的工作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稳定、平安、有序开展。
二、岗位设置和招聘人数
本次我镇计划公开招聘18个学科,共44人。
(一)初中组:初中语文2人、初中数学3人、初中英语2人、初中道德与法治1人、初中化学1人、初中生物1人、初中地理1人、初中历史1人、初中音乐1人、初中信息技术1人、初中财务人员1人(合计15人);
(二)小学组:小学语文6人、小学数学3人、小学英语3名、小学科学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1人、小学体育2人、小学美术3名(合计19人);
(三)面向在职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岗位:小学语文4人、小学数学1人、小学英语5人。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5月10日—5月12日,地点:樟木头中学。
考生对照报考条件自愿选择意向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其中报考聘用合同制教师岗位的仅限本镇街聘用合同制教师。现场报名需向招聘单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属于放宽报考年龄和学历学位条件的需提供有关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社保;
(6)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其中属于放宽报考年龄的需提供相关任职、考核、获奖等证明材料;
(7)以特长生专业、职称专业或相近专业报考的还需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者还可以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
2.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出现一人报多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于5月24日前完成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工作,并将审核名单进行公布。
五、核减岗位规则
除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岗位、要求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岗位、小学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岗位不核减招聘岗位,其余教师岗位设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的2倍。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财务人员开考比例为招聘人数的3倍,核减规则如下:
1.报名阶段核减岗位。当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时,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例如:某校语文教师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有6人及以上,该岗位可招聘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只有4人或5人,该岗位可招聘2人;符合报考资格的只有3人或2人,该岗位可招聘1人;符合报考资格只有1人的取消该岗位全部招聘人数。
2.考试阶段核减岗位
(1)教师岗位。从综合素质考核的达标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2倍确定入围试讲人员,不达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例如:某校语文教师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有6人,报考阶段不核减岗位,综合素质考核达标(80分及以上)人员4人,此阶段需核减1个岗位,试讲阶段可招聘2人。
(2)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从统一笔试合格人员中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3倍确定入围实操人员,统一笔试合格人员不达上述比例的,全部成绩合格人员入围实操环节,不核减岗位。例如:某校财务人员岗位招聘1人,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20人,统一笔试后从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3人入围实操环节,实操达标人员只有2人,2人全部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不核减岗位。
六、考试
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考核(笔试+结构化面试)和试讲;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统一笔试、实操和结构化面试。
1.教师岗位考试
(1)综合素质考核
①考核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10-11日,地点:樟木头镇中心小学。
②考核形式。综合素质考核为现场考核,通过笔试+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增加实操环节,实操考试期间,考生可自带考试相关的用具(音乐器具、运动器具和画笔工具等),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下同)的考核形式和题目相同。
③成绩。结构化面试、实操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考核成绩,同一学科如设多个考核科目的全部考核项目成绩的平均分为考生的考核成绩(其中加试实操的岗位,实操成绩占考核总分的50%),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考核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标的不入围试讲环节,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50%计算入总分。
(2)试讲。试讲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共同组织,考试时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①考试形式。形式为现场试讲,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8分钟的片段教学。
②命题。试讲考试题目于考试前当场随机从岗位对应的课本(书本)中随机抽取,同一岗位同一题目。
③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试讲备课(30分钟)——考生试讲(8分钟)——签领成绩——考试结束。
④考试要求
一是考生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证件按时报到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不得违反考试纪律,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是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评委不得询问考生个人信息,否则按违反考试工作纪律从严从重处罚;
三是试讲备考环节,考生除可携带空白纸和笔进入备考区外,其余物品均不能携带;
四是试讲考试期间,考生可携带试讲备课教案进行考试。
⑤成绩。试讲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试讲成绩按50%计算入总成绩。
2.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考试
(1)统一笔试。统一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6月中旬,具体见准考证,考生于6月1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考试地点和相关安排,或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培训机构。统一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3倍入围实操和结构化面试,达标人数不达此比例的,全部合格人员入围,统一笔试成绩按40%计算入总分。在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入围实操人员名单。
(2)实操
①考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中下旬;东莞市内指定考场,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②实操考试期间,考生可自带考试相关的用具,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同一岗位代码,下同)的考核形式和题目相同。
③成绩。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实操考试成绩,成绩为百分制,达标分数线为8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成绩不达标的不入围结构化面试环节,实操成绩按30%计算入总分。
(3)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6月中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现场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同一题目。考试流程:考生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面试(15分钟)——签领成绩——考试结束。结构化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达标分数线为80分,不达80分的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成绩按30%计算入总成绩。
3.面向在职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岗位:综合素质考核(结构化面试)+试讲。
七、试讲考核分组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分组。
八、招聘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教师岗位先按试讲再综合素质考核的分数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均相同需进行加试;非教师岗位(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先按统一笔试再实操再结构化面试,均相同需进行加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普通学科(无实操环节)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50%+试讲成绩×50%;(均以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考核、试讲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所有小数)
2.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科成绩=(笔试×25%+结构化面试×25%+实操×50%)×50%+试讲成绩×50%;(均以百分制计算,综合素质考核、试讲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所有小数)。
3.非教师岗位学科成绩=笔试×40%+结构化面试×30%+实操×30%;(均以百分制计算,结构化面试、实操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所有小数)。
4.面向在职聘用东莞市合同制教师:综合素质考核(结构化面试×50%+试讲×50%)
5.结构化面试、实操、试讲环节达标分数线均为80分,不达80分的均不计算入总分,不予录取;非教师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按优先试讲再实操的分数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均相同需进行加试。
6.当岗位笔试成绩达80分以上的考生人数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数的30%,则参加该岗位笔试的所有考生在本人原始笔试分数上加10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当岗位笔试成绩达80分以上的考生人数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数的40%,且高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数的30%,则参加该岗位笔试的所有考生在本人原始笔试分数上加5分,计入笔试总成绩(第6点小数均按“四舍五入”计算)。
考核成绩在本考核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九、工作纪律
1.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要准时到达工作岗位,佩戴工作证件上岗,不得在考场随意走动,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考场使用通讯工具,确保考核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求,对于与考核相关的敏感信息必须要保密,不得从事任何徇私舞弊行为。
3.要保证考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所有工作要按照既定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做主改变方案,统一考核标准,对考生一视同仁,确保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改卷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镇(街)教育部门主管领导申请回避的需要向市教育局报备,其余人员需申请回避的按管理权限报备。
东莞市樟木头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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