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671号)文件要求和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积极解答群众疑问,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咨询服务和跟踪观察工作,现向社会公布东莞市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者市级咨询服务点和临床观察定点医疗机构。
一、 市级咨询服务点
单位名称: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车站路33号
联系电话:0769-23664918
联系人:袁医生、叶医生。
二、 市级临床观察定点医疗机构
(一)机构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
机构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新谷涌万道路南3号
联系电话:0769-28637333(总机)、0769-28636683(医务科)
(二)机构名称: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
机构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沙地塘88号
联系电话:0769-2211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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