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樟木头镇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的通知
各社会办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镇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现结合我镇实际,我局拟在全镇辖区范围内择优遴选1-2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开展本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面向我镇在校注册的小学(含民办学校)二年级学生(7-9岁儿童),按要求开展口腔健康检查、窝沟封闭和复查、工作数据录入、口腔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一)项目经费
1.经费标准:窝沟封闭70元/颗牙;
2.经费拨付:对封闭完好率达到85%以上的,根据实际封闭牙数,全额拨款。对完好率不达标的,给予限期整改,如再次验收合格的,予以拨款;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不予拨款。
(二)项目要求
1.开展口腔健康教育,适龄儿童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正确刷牙率达70%以上;
2.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检查,适龄儿童口腔检查率达95%以上;
3.为符合窝沟封闭适应症的小学二年级学生进行六龄齿窝沟封闭,封闭完好率达85%以上;
4.加强培训及指导,全年至少开展一次技术培训,加强我镇口腔防治网络建设及基层口腔防治队伍建设。
二、参选医疗机构条件
(一)医疗机构注册地必须为樟木头镇辖区内,且为东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中包含口腔科;
(二)服务质量好,一年内没有占责任的医疗纠纷或医疗过错发生,一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三)能够提供适宜的实施口腔疾病干预措施的工作场所,配备符合卫生部《口腔预防适宜技术操作规范》的器械和材料。场所、器械和材料、医务人员操作均应符合院内感染控制的规定;
(四)医疗机构核准牙椅数不少于5张,在岗注册口腔专业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5人,执业护士不少于5人,操作人员需熟练掌握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五)要加强开展项目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工作,项目工作人员均应参加专项培训,服务期间不得进行窝沟封闭项目工作以外的医疗宣传和服务;
(六)满足镇项目办对医疗机构的其他审核要求。
三、遴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9日-2月25日。
(二)需提交资料
1.申报书(附件1);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护人员名单(附件2);
5.本机构口腔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本机构口腔护士《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7.《东莞市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审查表》(附件3)。
(三)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不得伪造、编造相关申报材料,所提交的材料为纸质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复印件须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
其他材料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请填写个人手机号码, 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报送至项目办(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圩 镇社区蓓蕾街6号樟木头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楼疾控办)。
附件:1.东莞市儿童口腔综合干预项目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审查表
2.樟木头镇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社会办口腔类医疗机构申报书
3.医护人员基本信息
东莞市樟木头镇卫生健康局
2025年2月19日
(镇项目办联系人:李伟新0769-8178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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