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19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明确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着力推进灾害事故救援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我分局微信公众号的优势,及时准确发布重大事故灾难基本信息情况、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一)公开服务信息。全面公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服务指南、服务标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综合股牵头,各股室协助)
(二)公开应急救援预案信息。公开经专家评审,实战演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综合股负责,各股室协助)
(三)公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准确及时发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简述、事故结果等。(各股室负责)
(四)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包括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名称、事故调查报告名称、事故调查部门、批复结案时间、附件(事故调查报告)。(各股室负责)
三、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二)完善发布渠道。充分发挥分局微信公众号的作用,集中主动发布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信息,扩展公开意见箱,接纳公众对我分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
(三)强化监督问责。要完善工作措施,以结果为导向加大考核力度,组织开展相关评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清溪分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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