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执法公开、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本系统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除以下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都必须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坚持“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核发、真实、便民、及时”的原则。
4、坚持“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凡涉及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中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变更及注销等行政许可项目,只要不违反保密规定,都要实现信息公开,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四、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对照国办发2018〔10〕号文要求重点公开的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计划生育及医疗卫生的知情权,对计划生育养老奖励、计划生育节育奖奖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及医疗机构设置、注销及变更登记事项等基本医疗卫生领域等内容在东莞市清溪政府网站上进行重点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社区、企业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
清溪镇卫计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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