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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宣教文体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教育)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12-24 16:46:2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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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粤办函〔2018225号)和《关于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191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教育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一)现状分析

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稳中求进的原则,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教育事业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当前,我局公开内容覆盖教育事业建设各领域、各环节,但是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公开的效率要提高、公开需要形成制度化、公开渠道需要多样化等。

(二)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教育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坚持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增强公开实效,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教育领域的透明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主要任务

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一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发展重要政策,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落实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重点二公开各级教育部门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展和实施成效,全面公开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对象认定、资助标准、申请程序、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帮助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重点三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改提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重点四做好我镇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二)具体措施

1.做好发布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升政策发布解读的深度广度,不断增强权威性影响力。一是主动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及时主动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做好解读。通过在清溪教育信息网站开设专栏、设立清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宣传典型经验等多种形式做好同步解读工作,创造条件和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互动交流、加强解疑释惑,真正把教育政策讲准确讲清楚讲透彻。

2.加强媒体运用。一是强化门户网站作用。丰富发布内容,加快信息更新,加强互动交流,创新发布形式,不断增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功能。二是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立足清溪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做好网上互动传播。

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及时发现、有效引导舆论关注的招生考试、教师招聘、学生资助、中小学及幼儿园收费、重大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等教育热点问题,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办理,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调查处理结果。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抓好组织实施。

全镇教育系统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将各项任务分解细化,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要强化组织协调,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把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与学校(幼儿园)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结合起来,通过抓好机关带学校(幼儿园),抓学校(幼儿园)促机关,整体联动,形成我镇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一体化。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监督问责。

全镇教育系统要加强对各自承担的重点任务公开情况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宣教局将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公开不及时、不真实或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时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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