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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镇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12-30 12:03:16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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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及《关于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19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公开重点

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紧紧围绕相关决策信息、管理和服务信息、执行和结果信息,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局、镇农林水务局、镇教育局、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镇住房规划建设局

2、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在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全面公开救助政策、救助标准,公开救助对象相关信息,公开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局)

3教育领域。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教育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科研项目、教育督导、考试招生等信息。做好学生资助、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及相应情况公开,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做好全镇教师资格认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配合省、市级教育部门,指导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镇教育局)

4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及时公布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接种有关政策、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等信息。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健康科普,用现代医学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及时公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开工作,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5环境保护领域。推进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要求,做好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公开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责任单位:镇环保分局)

6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及时准确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建立救灾款物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救助、捐赠款物来源、数量、种类及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及时发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7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及时公开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全县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责任单位:镇宣传文体局)

四、保障措施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并在“东莞·大岭山”栏目公开信息。

(二)扩大公开范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梳理细化本部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主动、全面、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完善公开方式。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势,按照内容权威、格式规范、体例统一的要求,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针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服务基层和特定群体的特点,灵活运用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政务服务平台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定向发布,精准推送,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四)加强解读引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策的解读和引导工作,对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注重运用客观事实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热点舆情的预判、跟踪和处置,进一步提高对社会关切事项引导的针对性、时效性,指导和监督从事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做好相关舆情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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