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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街道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09-30 09:18: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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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务办《关于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省、市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我街道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对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等相关信息,原则上一律纳入公开范围。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观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我街道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分工

(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对相关的规范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清理,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实际、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按照南城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流程,各有关部门应提前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二)明确公开内容

按照省、市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得公开,除了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其他政府信息都应当公开。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明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项目,并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等。

(三)公开主体及分工

为做好南城街道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办发﹝2018﹞10号文对7个公开重点领域的部署要求,分工安排如下:1、脱贫攻坚领域拟请农林水务局牵头办理;2、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拟请社会事务局牵头办理;3、教育领域拟请教育办牵头办理;4、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拟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办理;5、环境保护领域拟请环保分局牵头办理;6、公共文化体育领域拟请文化中心和体委牵头办理;7、灾害事故救援领域拟请社会事务局、安监分局、卫计局和应急办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目标和措施。

(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坚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升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落实组织保障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公信力和公平性的重要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在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认真研究部署,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切实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确保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对于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和不及时更新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主体(各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街道监察室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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