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关于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191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社会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公开服务信息。公开安全生产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服务指南、服务标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二)公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准确及时发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简述、事故结果等。
(三)公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包括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名称、事故调查报告名称、事故调查部门、附件(事故调查报告)。
三、增强公开实效,强化保障措施
(一)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要充分发挥本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优势,集中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归集展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相关信息,便于公众查询利用。
(二)抓好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问责。要完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相关评估,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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