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教育局关于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规范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特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对照国家、省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存在公开途径不够多、信息覆盖面不够广等问题,下来,我局将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明确公开重点、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监督,实现教育领域信息全面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公开内容
1.教育救助,贫困助学等方面政策和学生资助情况。
2.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政策、发展规划和相关情况。
3.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政策、发展规划和相关情况。
4.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政策、发展规划和相关情况。
5.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政策、发展规划和相关情况。
6.民办教育,民办教育政策、发展规划和相关情况。
(二)工作措施
1.加强工作衔接。将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列入我局信息公开重点内容。由业务科室牵头、办公室配合,将教育领域相关信息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教育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政策的宣传讲解,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业务科室安排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二)强化考核力度。将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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