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市体育系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关于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服办函〔〕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必须对外公开,实行政府信息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由管理或实施主体按照掌握信息的情况分别公开。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服办函〔〕191号)明确的公开范围以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重点,对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等相关信息,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原则上一律纳入公开范围。
(一)公开范围。市体育局及各下属单位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等。
(二)公开内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以六个群众身边”为主体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相关工作。主要工作包括:
1.建设群众身边体育设施情况。市一级财政投入建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情况、镇街(园区)财政投入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情况、社会力量投入建设体育设施情况,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
2.开展群众身边体育活动情况。市一级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情况、镇街(园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情况、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情况。
3.举办群众身边体育赛事情况。市一级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情况、镇街(园区)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情况、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情况。
4.扶持群众身边社会组织情况。实行体育社会组织前置审批情况,体育社会组织登记成立情况,制定扶持体育社会组织相关制度办法情况。
5.提升群众身边健身指导情况。开展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服务情况、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建设情况、开展体育公益培训情况。
6.宣传群众身边体育文化情况。加强体育宣传的情况,保护传统体育项目相关情况。
(三)公开渠道和时效。市体育局及各下属单位社会及时公开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要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与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等组成,切实加强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工作的领导,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导检查。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情况、公开时效、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等相关内容。
(三)工作程序。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在个工作日内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东莞市体育局网站予以公开。
(四)监督考核。市体育局每年组织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考核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东莞市体育局
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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