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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对象申请资格快速对照表
  • 2022-11-28 15:2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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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条件类别基本条件(本栏仅简述最基本的条件,供市民初步判断,完整的申请条件在“申请指南”中详细列明)可选保障方式保障标准计算方式
本市户籍家庭廉租房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即24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10倍(即14.4万元)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
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为1元/平方米。
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上限=17元×(18×家庭户籍人口数-自有住房面积),其中1人家庭按1.5人计算,2人家庭按2.5人计算。            ※1、若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后不足27平方米的,按27平方米计算补贴;  ※2、补贴面积最高不得超过60平方米。
房屋修葺分为局部修葺和全面改造两种形式,其中局部修葺标准上限=800元×18×家庭户籍人口数,全面改造标准上限=1200元×18×家庭户籍人口,1人家庭按1.5人计算,2人家庭按2.5人计算。
租金核减(仅限公有住房租户选择)核减金额=18×家庭户籍人口数×(3.69元-1元),其中3.69元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1元为廉租房租金标准。
经适房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倍(即36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申请;
    6、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实物配租租金标准为3.69元/平方米。
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上限=14.31元×(18×家庭户籍人口数-自有住房面积),其中1人家庭按1.5人计算,2人家庭按2.5人计算。    ※1、若保障面积减去自有住房面积后不足27平方米的,按27平方米计算补贴;  ※2、补贴面积最高不得超过60平方米。
公租房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生活或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成员);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即4800元)或以下;
    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即28.8万元)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局及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新就业职工
    (户籍不限)
    1、申请人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2、新参加工作未满5年(以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5、非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同时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局及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租金优惠(仅限市属租赁住房住户选择)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优惠期为3年。
外来务工人员
    (非本市户籍)
    1、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及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逐月缴费累计满5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局及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新入户人员     1、自2019年6月1日起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将户籍迁入本市,且户籍迁入本市未满3年;
    2、在本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该单位在本市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实物配租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局及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另行公布。
租房补贴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补贴期为3年。
租金优惠(仅限市属租赁住房住户选择)享受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最长优惠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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