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4号)、《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粤自然资规划发〔2018〕15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以及《关于下达沙田镇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的函》,我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201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沙田镇海鲜长廊项目建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5年7月22日取得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粤自然资函〔2025〕547号)。现将《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新区基本情况
建新区位于沙田镇齐沙村,面积共120.19亩,其中农用地119.23亩,建设用地0.96亩,共1个地块,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所需指标120.19亩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达东莞市2019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中统筹安排。
二、公告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告: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沙田镇栏目
2、张贴公告:沙田镇齐沙村村委会,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沙田分局及沙田镇政府公告栏。
三、公告时间
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8日,共30日。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沙田分局
联系电话:0769-88666906
联系地址:东莞市沙田镇同福路7号
附件:
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莞市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沙田镇海鲜长廊项目建新方案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5〕547号).pdf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沙田分局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