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指导意见,指出在一个自然日内,可以在身体不同部位同时接种2种及以上疫苗。
一、适用于以下条件:
1.第一类疫苗均可按照国家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
2.第一类疫苗和已投保基础保险的第二类疫苗,在不违反国家免疫程序、疫苗说明书等前提下可同时接种;
3.已投保基础保险的第二类疫苗之间,在不违反疫苗说明书等前提下可同时接种。
二、依照疫苗说明书,暂不推荐以下疫苗同时接种。
以下5种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1.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2.吸附无细胞百白破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3.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4.双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5.四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苗。
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流脑多糖疫苗不能与百日咳菌体疫苗同时接种,也不能与伤寒菌体疫苗同时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