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2月6日),涉及我市6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沙田城记餐饮店销售的美味烧鸭(米饭需要另点)
东莞市沙田城记餐饮店销售的美味烧鸭(米饭需要另点)(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6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美味烧鸭(米饭需要另点)”。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美味烧鸭(米饭需要另点)”1份,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我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沙田德利菜档销售的芹菜
东莞市沙田德利菜档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08日),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芹菜”。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芹菜”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我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沙田莞妈餐饮店销售的招牌烧鸭半只
东莞市沙田莞妈餐饮店销售的招牌烧鸭半只(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4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招 牌烧鸭半只”。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招牌烧鸭半只”1份,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我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四、东莞市沙田好吃丫小吃店销售的拌拌香贡菜
东莞市沙田好吃丫小吃店销售的拌拌香贡菜(购进日期:2023年11月14日),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拌拌香贡菜”。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拌拌香贡菜”1.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我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五、东莞市沙田嘉隆副食商店销售的小豆芽
东莞市沙田嘉隆副食商店销售的小豆芽(购进日期:2023年09月26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小豆芽”。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小豆芽”5公斤,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我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六、东莞市沙田盈阁烧腊店销售的烧鸭(不含米饭)
东莞市沙田盈阁烧腊店销售的烧鸭(不含米饭)(加工日期:2023年10月18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烧鸭(不含米饭)”。经调查,该店共加工了上述“烧鸭(不含米饭)”1份,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对上述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我局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