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按照我省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点及受理时间
东莞市申报点:莞城街道东城大道168号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受理时间:2024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二、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应对照《2023年度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高级职称填报指南》(附件4)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单位一次性提交完整、准确的纸质申报材料,并同步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电子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及公示。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5)及规定的职称申报材料上加具审核意见和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各镇街(园区)人社分局要加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积极发动各企业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申报评审。提醒申报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市申报点。
附件:评审表格.zip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