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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沙田”专项资金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整改方案
  • 2024-10-31 10:02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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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东莞市沙田镇财政绩效评价报告》针对沙田镇“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提出的问题,我局经认真研究,结合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绩效管理工作需细化完善

  (一)存在问题

  首先,绩效指标未根据项目整体产出效益情况予以分解细化。本项目在不含“双统筹”财政专项的前提下,与“科技沙田”直接相关的奖励补助共涉及3大板块、15个财政专项,而主管单位现有的绩效指标仅能体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的产出效益情况,缺少关于“企业品牌发展专项”“人才发展专项”板块的产出效益指标,指标完整性不足。

  其次,个别绩效指标的指标值设定不合理。如主管单位数量指标“奖补企业、团队及个人数量”的指标值设置为“奖补企业50家以上,团队及个人50人以上”。而实际上,2021-2022年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奖励初审申报企业数量在120家以上,且申报企业数量呈逐年上涨趋势。据相关统计,2021年共奖励补助企业80家,团队或个人58个;2022年奖励补助企业121家,团队或个人85个。绩效指标的指标值设置偏低,与实际工作开展成效不匹配。

  最后,个别绩效指标的考核指向模糊。如主管单位设置的质量指标“质量达标率”,一是缺少具体的考核对象,二是难以明确质量达标率的测算标准,事后无法对该项指标进行考核评估。

  (二)整改措施

  1、2023年5月3日,沙田镇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已将“企业品牌发展专项板块”修改为“企业市场开拓专项板块”。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深入全面研究,将相关专项板块的产出效益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指标。

  2、结合近几年“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部分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奖补企业、团队及个人数量”)的指标值,使之与实际情况相匹配。

  3、为便于进行准确合理的考核评估,在2023年修订版的“设立质量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已删除“质量达标率”相关内容。

  二、政策监管水平仍有待提高

  (一)存在问题

  一是审核工作未落实到位。在2020年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企业,2020年至2022年期间财政专项资金都不得予以资助。但抽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上述违规现象却仍能获得财政专项资金。如东莞市坚华机械有限公司,2020年被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处10万元罚款,在2022年获得专项资金奖励1.7万元,对企业的申报资格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审核不到位。

  二是个别申报资料的合规性不足。其一,根据现场翻阅项目申报审核归档资料,发现个别文件缺少相关的盖章签字,影响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二,部分政策资金发放的统计数据存在疏漏或错误,如在2022年度“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拨付表中,未对“广东农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菲普斯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发放奖励资金,但未在2022年度“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不予资助名单中予以列示并说明不予资助原因。又如“东莞市赛亚气雾剂有限公司”的奖励依据被错误列示为“获得1项质量认证,每个奖励1万元”,但实际奖励依据应该是“获得1项质量认证期后重新认证的,获得2000元”。

  三是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监管机制有待完善。2021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曾印发《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主管单位负责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提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计划以及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追收,但主管单位未针对“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也未建立相关绩效考核监管制度并提供现场监督检查资料,不利于监督检查结果的实际运用,建议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监督管理有效性有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1、由于2020年修订的“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中,没有关于不予奖励的规定,因此,出现了坚华机械受到行政处罚而又获得资金奖励的情形。2023年修订的“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中,增加了“相关规定及说明”,规定了企业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不予奖励的具体规定,自2023年度起,将按此规定操作。

  2、加强申报资料的规范化,杜绝统计数据出现疏漏或错误。广东农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行放弃续费延期体系证书、广东菲普斯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后来搬离沙田,东莞市赛亚气雾剂有限公司企业体系证书,经核实是重新发证,应奖励2000元。上述三家企业不属于不予资助条件,故未在不予奖励名单中列出。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规范,在“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不予资助名单中将此类企业予以列示并说明不予资助原因,对于企业奖励金额和依据必须准确无误。

  3、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深入借鉴其他市镇的先进经验,尽快制定针对“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监管制度,加强对获奖申报单位的动态监控,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三、政策奖补标准仍有待优化

  (一)存在问题

  一方面,“科技沙田”个别项目的奖励门槛不够明确,且奖励资金量偏大。参考《广州市南沙区质量强区资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其明确规定仅对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予以奖励,对主导制定行业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而在“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中,并未有关于“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前三位的起草单位”等类似的奖补门槛说明,仅描述为“主导制修订”“协助制定”,对企业主导制修订、协助制定的划分界限不够明确,且从标准制定贡献度来看,应明确对标准制度贡献度较小的企业不予奖励。此外,采用“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对主导制定行业标准奖励15万元、协助制定奖励5万元的奖励标准,2022年奖励资金量为65万元,但若采用广州市南沙区的奖补标准,在不考虑奖补门槛的情况下,仅需奖励资金量30万元,奖励补助总资金量相差35万元,可能导致财政压力相对较大。

  另一方面,人才激励专项资金的奖励补助条件较不合理。主要体现为重复对同一企业的自建科技团队进行奖补,与政策初衷有所偏离。人才激励专项资金是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科技团队或个人,统筹科技项目申报工作。但若每年度均对同一企业的同一科技项目团队予以奖补,其实际激励作用较小。据统计,2022年共对11个已在2021年获得人才激励专项奖励资金的团队进行重复奖补,占总奖补团队人数的12.94%,涉及奖补资金6.23万元。

  (二)整改措施

  1、2023年修订版已对制定行业标准的奖励额度调整为“每主导制定一项行业标准,奖励10万元,协助制定或主导修订的,奖励3万元”。今后将认真借鉴南沙区的经验,择机修订关于行业标准制定的奖励规定,明确规定仅对标准文本中排序处于前三位的起草单位予以奖励,对主导制定行业标准的单位给予奖励资金不超过10万元。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政压力。

  2、2023年修订的“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已删除“每年度均对同一企业的同一科技项目团队予以奖补”的规定。    

  四、政策实施成效不尽如人意

  (一)存在问题

  第一,高端人才引进、信息化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服务等沙田镇科技发展薄弱环节的产出成果收效甚微。根据“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的目标要求,主管单位要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和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但政策实施后,在加强科技创新基础建设,吸引高端优质人才、专业团队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如科技服务创新专项2021-2022年符合奖补条件的仅有3个,占总项目数的0.8%;又如人才、团队引进,项目数占比同样仅有0.8%。

  第二,政策资金投入精准度不足,优质科技项目得不到资源倾斜。2021-2022年“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主要投向为“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质量体系建设专项”和“人才激励专项”中的高企认定、质量或标准制度认证、企业配套科技项目团队等方面,相较于其他财政专项而言,技术门槛和研发成本投入较低,故而企业对该类投入周期短、见效快、补贴效益高的项目,参与积极性高。但于政府而言,如果资金过多长期投入在该类项目中,会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受到局限,导致财政资金难以真正用于高精尖技术的支持与研发,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也不利于全面提高沙田镇科技发展水平,提高全镇产业综合竞争力。

  第三,研发(R&D)经费作为技术创新的“风向标”,其发展增速呈放缓态势。根据资料显示,沙田镇2022年整体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速大幅放缓,由2021年20%的增速下降为1.42%。同样地,有研发经费投入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同样呈逐年减少的态势。由此可见,政策在配套科技型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的这一方面仍需努力。

  (二)整改措施

  1、加强高端人才引进、信息化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服务等沙田镇科技发展薄弱环节,积极协调全镇相关部门,努力改善我镇综合实力,提高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举办高端人才招聘会,加强产学研合作,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工作,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

  2、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总结调整,提高政策资金投入精准度,将资金向优质科技项目倾斜。对于技术门槛高、研发成本大、创新性强、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高精尖科技项目,给予更多资金支持和优先安排,引导企业加大长期优质项目的投入,提高全镇科技水平。

  3、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增速在近两年呈现下降趋势,是诸多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是规上企业库是动态的,有企业降规退出,同时有企业升规进入,但各企业研发投入并不一样;二是受大环境影响,近两年企业经营困难增加,研发投入普遍出现压缩。接下来,我们将联合村(社区)加大对规上企业的走访力度,全面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深入宣传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做好研发投入专账,提高研发投入增速。

  五、政策引导宣贯力度需加强

  (一)存在问题

  一是从前期宣讲情况来看,宣传讲解不够明确,以致企业对准入奖补条件缺乏认知。在申报审核阶段,主管单位依据《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的相关条款,对企业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把关,但在《沙田镇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中,并未明确说明“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不予资助奖励的相关规定,导致申请者无法考核评估自身是否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从而增加了误报的风险,也增加了相关单位的审核工作量及难度。

  二是从申报结果反馈情况来看,2021年企业审核申报通过率为94.57%,2022年项目审核申报通过率下降为92.58%,据统计,2022年未能成功申请专项资金的14家企业中,有13家均因无研发经费数据投入而不予补助,且通过问卷反馈得知,部分企业反映政策申报条件描述不够细致明确,未能充分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材料要求以及申请流程,导致出现提交材料后被告知不符合条件或需要反复更换、补充纸质材料的现象,宣传讲解不到位。此外,企业反映项目申报仅能递交纸质申报材料,相对电子化申报的方式较为繁琐,同样不利于其申报项目和准备相关材料。

  三是从政策贯彻引导情况来看,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信息传递相对滞后,缺乏及时高效的政策反馈机制,“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政策作为一项综合性政策,涉及多个部门的多种数据,信息传递链条较长,信息传递速度慢、效率低,进而可能导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信息差,致使主管单位未能企业在推进各类项目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信息,及时优化调整相关政策奖补条款,提供鼓励引导政策。另外,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反馈机制,政策的实施效果也未能及时评估和改进,难以有效激发、调动企业的创新活力,从而影响政策的整体实施效果。

  (二)整改措施

  1、通过2023年修订“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已明确不予资助奖励的各种情形,有利于企业判断自身是否具备申报资格。今后,我们将继续完善细化条款,明确申报条件、资格要求、材料清单及格式规范,并提供统一的申报材料样式模板。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培训、网络、宣传册等方式向全镇宣传“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内容和操作流程,提高企业对政策的认知度和申报的通过率。

  3、加强部门间的分工协作,探索建立高效的沟通联动机制,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及时获知企业申报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及时优化改进政策,提高政策的实施效果。


  沙田镇经济发展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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