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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溪镇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发布 今年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2-05-10

  5月9日,202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开始。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清溪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清溪镇于近日制定并公布了《清溪镇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进行了说明。其中,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有正常全国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App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报名。(电脑版)网址:http://zs.dg.cn或者http://www.gdzwfw.gov.cn;(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根据《方案》,今年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其中,公办学校方面,招收清溪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制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方面,为清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申报就读民办学校;非清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就读民办学校时,可选择父或母一方作为“家长方”,按规定申请民办学校。

  《方案》明确,公办学校户籍生招收按照“学区划定”“免试就近”入学等原则进行,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户籍生安排到镇内各公办学校就读。积分入学申请事项将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0〕31号)《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2020〕32号)和《关于延长〈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东府函〔2022〕50号)执行。

  《方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必须落实“免试入学”规定。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多层次民办学校及有关民办教育集团应优先招收本校自愿直升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民办学校在确定“直升入学”等类别学生人数后,剩余的学位对外招生,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电脑派位办法另文通知。

  家长要注意的是,报名入学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5月9日-18日网上报名(即采集报名信息),暂不用填报志愿;第二阶段是6月1日-13日志愿填报,报名信息审核通过的学生才予以填报志愿。有需要报名积分入学(公办或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请在网上报名期间(5月9日-18日)一并提出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以补报积分入学申请。报名结束后,有关部门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6月1日公布结果,请家长密切留意审核结果。6月1日至6月13日为资料复审时间。网上报名初审不通过或对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因证件号码错误申请复核的,须在6月6日17:30前修正证件号码后重新送审;证件号码正确但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6月13日12:00前提出复核。

  由于审核结果与志愿填报密切关联,再次提醒家长要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志愿填报。如报名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12345热线或关注“清溪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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