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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第六十三期)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5-17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8号令),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3年5月17日起至 2023年5月26日止,在东莞清溪政府网上公示10天,网址:(http://www.dg.gov.cn/qingxi/ )

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7318905   

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工作

单位

单位

地址

缴纳社保月数有无自有房屋符合保障类别

保障

方式

备注
1伍元菊510823********276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清溪镇松岗工业区上元路172号173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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