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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水榭兰亭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实施方案(第二批)

来源: 本站 发布时间: 2019-03-06

为公开、公平做好水榭兰亭第二批公租房配租工作,现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情况

水榭兰亭公租房位于清溪镇中心区清凤大道东侧,共8套,已租2套,剩余可配租6套,户型为一房一厅,每套建筑面积约为44.71平方米(面积以房地产权证或房产测绘报告为准)。具体房源信息可以参看在清溪镇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房间信息表。

二、配租对象

2019年2月25日公布水榭兰亭公租房第二批配租方案,方案规定公租房轮候对象须在2019年2月25日至2月27日进行意向登记。本批进行意向登记租住水榭兰亭公租房的轮候对象经复审后,已确定共2户(人)为配租对象,外来务工人员2人,(详见《水榭兰亭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信息(第二批)》)。

三、配租原则

户型均为一房一厅,按抽签结果的先后顺序选房。

四、时间及地点

(一)配租对象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抽签选房前可自行前往水榭兰亭看样房,看房可联系清溪资产公司张生(电话:0769-87867611)。                                      

(二)报到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10:30-11:00。

(三)抽签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11:00开始。

(四)抽签地点:清溪镇住房规划建设局四楼409室

五、报到和抽签

配租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选房,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因事不能参加本次抽签选房的,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可顺延至下期抽签选房,只能顺延一期,否则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申请。

六、抽签选房

配租对象按抽签选房,选房后签订《选房确认书》。

七、选房结果公示

选房结果在《清溪镇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

七、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配租对象凭《选房确认书》一个月内到清溪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四楼409室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选择公租房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附件:《水榭兰亭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信息(第二批)》

 

清溪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2019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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